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高空坠物频伤人 律师建议设立高空坠物基金会[图] (一)
2013-08-05 11:34:30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为避免高空坠物伤人,很多工地竖立起了这样的告示牌。 实习生 吴琪臻 摄

  好端端走在路上,却冷不丁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轻则受伤,重则致命。高空坠物,有人将其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样的事,在昆明并不少见。据晚报记者了解,从高空坠下的物体五花八门,常见的有剩菜剩饭、卫生纸、果核、玻璃等小物件,罕见的有烟缸、花盆、宠物等,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假山等庞然大物……对于受害者而言,遇到这种事,大难点就是举证难。是自认倒霉,还是依法较真?长期以来,“高空坠物”案件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司法局面。如何确定由此引发的责任承担,则成为一个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怎么赔?赔多少?谁来赔?成了“高空坠物”司法实践索赔中难以跨越的门槛。

  案例回放

  “无主水箱”从天而降

  路边菜贩被砸了个正着

  今年55岁的王某,从会泽来昆务工多年,两年前,他和家人在官渡区官南大道怡园小区门前租用了几个摊位从事蔬菜销售生意,2012年3月11日下午4点左右,王某还像往常一样在摊位上忙碌着,突然一个太阳能水箱从空而落,重重地砸在他的身上,王某当场倒地……接到报案后,双凤派出所迅速出警,经现场调查,基本确认水箱是从501幢3单元楼顶上掉下来的。可等民警和物管人员爬到楼顶上后,却发现所有住户的太阳能水箱都还在。砸伤王某的太阳能水箱估计是住户更换后搁置在楼顶上的。

  被送往医院的王某,经确诊为右桡骨远段骨折和左肩部软组织挫伤。住院4天,在垫付了1500多元后,王某出院回家休养。按照医嘱,建议王某休息一个月。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需要后期治疗费3500元。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4138875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1/3/3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露天烧烤摊近万 昆遭遇烧烤"..

推荐图文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三江广告宣传qq:396628718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热线投稿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工作邮箱
Copyright@http://www.3j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0002920号 
电话/Tel:(0887-8229818 传真:0887-8229818  |  QQ:1677979020   
三江资讯打造三江区域权威资讯网络门户     
asp大马 asp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