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
谁负责打捞遗体?
据抚仙湖管理局人士了解,所谓的潜水俱乐部是由民间爱好潜水人士组成的,拥有一些较为专业的潜水设备。最早成立主要因潜水爱好者“寻找湖下古城”而发展起来,平日也主要向一些潜水爱好者提供潜水服务等,而打捞只是其中一项很小的服务。
禄充景区旅游界人士也指出,在抚仙湖区域,一些远离潜水俱乐部的地方,也可能存在着一些不成规模或不成组织的“打捞者”。在发生溺亡事件后,当地人可能会向家属推荐或介绍一些水性好、潜水能力强的人提供打捞服务。
对于散落在民间的“打捞者”或团体究竟有多少人员,抚仙湖管理局以及玉溪市旅游局均无法掌握准确情况。抚仙湖管理局法规管理科科长方群介绍,根据《条例》的规定,抚仙湖水域禁止除执法艇和救援船以外的机动船入湖。非机动船也实行总量控制和集中管理,实行许可准入,均做到一船一证,也就是说所有湖面上的船都是有档可查的,有相关验证机制的。同时,要求渔船要配有救援设备,船员要穿着救生衣。
二问 谁管理打捞队?
那么作为旅游部门,对打捞队进行的这种“水上救援或打捞行为”是否有权限监管呢?
玉溪市旅游执法支队队长姜冰无奈地告诉记者,旅游局是有限权利,无限责任的机构。打捞队的申请、成立到经营环节没有任何一个环节经过旅游局的。旅游局也没有这个审批监管权限。这在全国都是这种情况。
打捞队这一团体到底属于哪里管呢,其在市场上的自发形成的经营行为又该归哪里监管呢?其价格收费又是否受物价部门监控和约束呢?打捞队似乎正处在一个真空地带。
有旅游界人士提出,想要打捞行业有所归属,恐怕得先从性质上给予划分和界定。“就好像特种行业,电梯运营、锅炉燃烧等属于质监安检部门,大江大河的漂流被归纳到体育部门管理,潜水属于水下专业作业,比较特殊,是否应该被纳入特种行业部门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