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熊某某曾表示,他之所以泼洒汽油是因为自己有一辆比亚迪的车被交警(还是路政)部门扣押并罚款3万元钱,他认为这样的一个罚款自己接受不了,所以为了泄愤就到公交车上泼洒汽油。而当民警将熊某某带到护国派出所的时候,他又换了一种说法,不过警方不愿透露。
现场目击
车厢地板上的液体已挥发
18点16分,晚报记者赶到南屏街西口,警方仍在现场调查、取证。
自编号6287387的84路公交空调车正停在几十米外的中国银行大楼门前的旗杆下,被二十多个警察和便衣围住,但没有拉警戒线。公交车上空无一人,后面停着3辆闪着灯的警车。
车头右侧,微胖的公交司机正站在车下,向询问的警察比划着介绍情况。警察正对车辆自编号等细节大量拍照、取证。车头两侧的地上都滴有汽油,大约有一米见方。记者从车窗外部向内看,地板上的汽油已经挥发得差不多了,现场仍弥漫着强烈的味道。
大约一分钟后上车,他们上车仔细检查,有警察在问司机:“能发动吗?发得动就赶紧开走。”随后,公交车发动起来,有警察拿着一份记录让司机签名,又有警察上前来催促:高峰期不要把车再停在这里。驾驶员开车离去,车上还有四五名警察,此时时间为18点19分。正值晚高峰,车辆驶离之后,交通也逐渐恢复正常。
警方通报
泼洒了7升汽油,熊某某已被刑拘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今日凌晨发布:2013年8月9日17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南屏街西口84路公交车上有一男子泼洒汽油。”派出所接到指令后,街面巡逻防控的民警带领协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经初查,一贵州籍男子熊某某于2013年8月9日下午提一装有约7升汽油的油桶在南屏步行街西口登上一辆84路公交车,车辆启动时,将汽油泼洒到公交车车厢后段。发现情况后,公交车驾驶员立即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并报警,火速赶到现场的民警和协警迅速上车将嫌疑人控制,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王磊 罗南疆 实习生 胡思倩(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