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玉溪晶瑞产销“毒猪油” 法定代表人判刑15年(三)
2013-08-13 10:47:29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晶瑞公司被罚150万元

  红塔区法院判云南玉溪晶瑞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150万元。

  被告人高家元、高建国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15万元;被告人秦迈、覃凤翔、王光尧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至12年,并处罚金10—15万元。

  被告人秦丙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万元。

  没收涉案赃物棕榈原油40吨,数千瓶(桶)食用猪油,涉案赃款被告人高家元60万元等。

  秦聪俊(都市时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责任编辑:41388752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3/3/3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长水机场迎来暑运高峰期 日客流量..

推荐图文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三江广告宣传qq:396628718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热线投稿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工作邮箱
Copyright@http://www.3j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0002920号 
电话/Tel:(0887-8229818 传真:0887-8229818  |  QQ:1677979020   
三江资讯打造三江区域权威资讯网络门户     
asp大马 asp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