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党委班子与群众座谈,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购房人员的合法权益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张军)9日,省司法厅启动第三次良辰水逸团购房房款及利息、赔偿金的返还工作。至此,298名涉事群众获得良辰水逸团购房共计9,700余万元的相关房款及利息、赔偿金的返还。
此次退款工作,是新一届省司法厅党委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当前正在实施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在群众反映意见汇总中着力彻底解决团购房有关问题,维护广大购房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消除因团购房有关事宜造成的负面影响。
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团购房项目中暴露出的系列问题,引人深思。因为制度不落实、工作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对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了威胁,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声誉受到了损害,也使我们处理善后问题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针对团购房项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切实吸取教训,并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努力加强和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对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真正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四风”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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