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启动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28名传承人通过州级评审并向省级选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省文化厅的要求,加强并推动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3月22日至31日,我州召开初审和州级专家评审推荐会。
通过个人申报、实地走访调查、相关部门推荐等方式,我州确定申报人员名单,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认真筛选、重点推荐的程序,州非遗中心申报4人、香格里拉县申报8人、维西县申报9人、德钦县申报7人。其中,民俗类5 人、传统音乐类2 人、传统舞蹈类13人、传统曲艺类 1人、传统戏曲类2 人、传统技艺类3人、传统藏医藏药类2 人。专家组经过严格讨论评审,最终28个技艺纯熟、有一定社会贡献及影响力,尤其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上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传承人通过州级评审并同意向省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