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东湖社区水漈,卖淫女因拒绝“性虐待”被杀后遭焚尸。凶手张某乾因犯故意杀人罪,近日被泉州中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5月29日22时许,泉州丰泽东湖街道东湖社区,张某乾与卖淫女李某,相约在一租房内卖淫嫖娼。其间,张某乾提出要与李某玩捆绑“性虐待”,遭李某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张某乾遂将李某压在身下,并掐住其颈部,致李某昏迷后,张某乾恐其不死,再一次掐住其颈部,用毛毯捂住其口鼻,并拿电脑主机线勒住其颈部,致李某当场死亡。事后,张某乾为逃避侦查,用打火机点燃床上衣物、床单等物品,并将房间反锁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系口鼻受捂压、颈部受扼压和勒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去年5月31日,案发两天后,张某乾在厦门市区一网吧内落网。
泉州中院一审认为,张某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