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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禁而不止 “霸气”从何而来?
2014-06-04 10:32:41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近日,网友曝昆广网络营业厅无法办理25元每月的收视费基本包,而昆明多家媒体在一年前就已持续关注此事,多名网友表示,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昆广网络的营业厅依然我行我素,网络问政完全成为摆设?这种侵害市民利益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谁可以管一管昆广网络的霸王条款?(云南网6月3日《昆广网络“霸王条款”不见整改 网友质疑作秀》

在当前诚信意识缺失的环境下,部分经营者只简单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顾企业的品牌形象、社会信誉和长期发展潜力,不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制订“霸王条款”并将其强加给消费者让生活中的“霸王条款”如影随形。

据各级消费者协会统计,“霸王条款”仍然是当前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且投诉量长期居高不下。

实际上, 2010年,工商总局颁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对“霸王条款”作出禁止性规定。近年来,各地也相继出台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据此开展了专项治理。

“霸王条款”人人喊打,却为何横行不止?商家如此“霸气”,底气从何而来?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合同法》尽管对“霸王条款”做出了一些约束,但相关表述依然不够明确。更重要的是,并没有对“霸王条款”制定者进行处罚的规定,违法成本过低,这便为“霸王条款”的存在提供了空间。

同时,消费者对于“霸王条款”毕竟是弱者,由于维权意识、知识和能力的欠缺,往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浑然不知。即使意识到被侵权,但面对经营者的强势,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而在这一过程中,相关部门疏于监管,打击不力,造成了商家违法成本过低,而消费者求告无门,也是“霸王条款”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霸王条款”屡禁不止、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如何遏制“霸王条款”?

要消除“霸王条款”的“顽疾”,关键是相关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依法采用行政干预手段,约束商家的经营行为,加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

从根本上讲,要大力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公平诚信的消费市场,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真正还原其本来的商业地位和服务属性。特别是要通过改革破除垄断,避免其利用其市场优势地位“霸气十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权益和义务是双方的,市场规则必须人人遵守,只有彼此合法权益都得到了维护,这样,明目张胆招摇过市的霸王条款才可能最终从大众的眼前彻底消失。

同样,网友质疑网络意见平台成“点缀”,群众的呼声多次得不到回应,作用没发挥,这样的干群沟通平台不仅不会拉近干群距离,还会损害形象,失去群众信任。

网络问政变成摆设归根到底还是群众路线没落到实处、走了过场,要想把网络平台变成干群沟通的新渠道,成为党群干群的“连心桥”,实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同频共振,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利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用实际行动和满意成效取信于民,走好群众路线,集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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