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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新区力推“非禁即入” 云南首份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出炉
2014-06-06 09:33:56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经过1年多的酝酿和理顺管理体制,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在第二届南博会期间即将迎来加速跑。自4月初云南省印发《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之后,为让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轻装上阵,迅速聚集资金、资源和企业家的目光,5月下旬,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发布了云南首份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和配套的管理暂行办法,旨在促进云南产业高端化聚集化链群式发展,加快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

新区投资项目

实行“非禁即入”

所谓负面清单管理,是指政府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都可以自由进入,即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的实施,核心思想是通过降低鼓励类产业的准入门槛、提高限制类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吸引国内外产业转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其创新点是对负面清单管理范围外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不分内外资,统一实行立项备案制,特别是针对外资项目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政策吸引力是实行立项备案制、“先照后证”的工商登记制、企业注册资本金认缴登记制、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制、规划和环保准入制、事后监管和负面清单项目退出机制等8项行政审批服务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简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为新区企业投资、产业发展及贸易的国际化、便利化提供条件。监管重点是强化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坚决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小规模低效益、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和项目进入新区。

据悉,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负面清单涉及农林、煤炭、电力、化工、钢铁、有色金属、黄金、建材、医药、机械、轻工、纺织、印刷、消防、民爆产品及其他共16个领域。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体现非禁即入的原则,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引导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将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产业要素投入滇中产业新区,吸引一批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落户,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新区的聚集效应和联动效应,推动新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增强滇中产业新区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水平以及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桥头堡产业聚集核心区和新高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说,负面清单只管企业“不能做什么”,与正面清单规定企业“只能做什么”相比,为市场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间,体现了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而且,负面清单大幅度收缩了政府审批范围,条款相对清晰,有助于实质性推动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自由裁量权和寻租空间。

在刘世锦看来,负面清单不再提出“鼓励类项目”,企业发展将更多依靠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

新区非直管区逐步实行“三统一”

一个产业聚集区(新区)真正要能实现高速运转,必须实现实体化运作,责权利对等,防止出现管委会主任指挥不动一个街道办主任的情况。

4月初,云南省便印发《关于建立滇中产业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这是继完成人事布局、下放首批省级行政审批权后,滇中产业新区建设历程中又一里程碑式的标志。意见从总体要求、管理体系、管理权限等方面对新区管理机制的建立进行明确。提出,按一事一移交的原则,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移交,确保杜绝出现管理服务真空和盲点。此外,云南省政府注入20亿元新区发展专项资金,整合资源组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区区域包括:官渡区、安宁市、嵩明县、马龙县、易门县、楚雄市、禄丰县等7县(市、区)的全部或部分区域。按照意见,其中的安宁市、嵩明县(滇源街道办和阿子营街道办除外)和官渡区大板桥街道作为新区直管区(托管区),总面积约2528.3平方公里,人口约72.2万人,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全面管理 (包括辖区内的各类园区)。

此外,马龙县马鸣乡、旧县镇,易门县六街街道,楚雄市苍岭镇,禄丰县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土官镇,总面积约1875.46平方公里,人口约22.67万人,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逐步对条件成熟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产业布局和统一招商政策的“三统一”管理,与新区直管区同步启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开发建设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

积极探索“省直管县”模式

意见提出,新区实行“16+1”管理模式。云南省委、省政府将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视同一级党委、政府管理,对新区直管区规划计划、人员编制、预算安排、项目申报、用地指标、征占用林地指标等实行单列管理,直接下达新区,并进行检查和考核。需要注意的是,对暂不能下达的,积极探索“省直管县”模式管理。

同时,赋予新区委会相应的审批和管理权限,行使省级行政审批权(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授予的除外),同时承担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原昆明市政府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意见还提出,云南省政府注入20亿元新区发展专项资金,把新区直管区内省属部分国有土地、林地、矿产资源等作为实物资产评估作价后划拨,整合新区直管区内具备条件的国有投融资公司,组建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由新区直接管理,承担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开发、产业培育和投融资等工作;根据建设需要,兴办若干独资、控股、参股公司作为专项开发建设的主体。

“一事一移交”,年底前完成移交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意见还要求昆明市委、市政府尽快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移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移交或托管的事项,保持渠道不变。新区直管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原行政区按新区直管区人口比例分配名额,人选意见由新区党工委确定,依法依规选举产生。

云南省直各部门和昆明市原已安排到新区直管区的项目,按责任主体不交、资金渠道不变、目标任务不变的原则继续组织实施。

昆明市的优质教育、卫生、科技和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继续按原有标准和水平为新区直管区提供支持保障。

按照一事一移交的原则,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移交,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杜绝出现管理服务真空和盲点。新区直管区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教育等待遇,按昆明市现行政策标准不变,由云南省直部门牵头由昆明市和新区落实。

种种迹象表明,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入主”安宁市、嵩明县以及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下称“一市一县一办”)的日子已然不远,这也让人们对新区建设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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