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对提请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职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讨论通过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请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确定了列席本次大会的人员名单,并听取和审议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决定,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15年2月6日至10日在香格里拉县城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2015年州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据悉,2014年,州人大常委会在州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服务我州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州作出了积极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民族立法工作方面,重点推进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后实施效益进行了评估;在改进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方面,把全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手段,较好完成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方面,支持了政府工作,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同时积极探索了对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机制,通过述职评议有效促进了干部依法履职;在改进人大代表工作方面,加强了对代表工作的专题调研,在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同时组织闭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州矿产、旅游、水电、环保、古城恢复重建等进行了视察,确保了代表对国家事务的有效参与。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灿光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副州长农布央宗列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仕聪主持会议。
杨学良、白嘎、普鲁华、陈俊明、杨建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