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维佳在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十点要求”,其中明确要求全力抓好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
笔者认为,“忠诚干净担当”不仅是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理想信念,更是一名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立身之本。
去年10月,习近平对云南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谆谆告诫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每位党员干部而言,习总书记的要求就是我们做人、谋事的追求和“标尺”。
“忠诚”,就是要对党忠诚、对祖国忠诚、对人民忠诚,真正落脚点在于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上,做到实实在在谋事,认认真真干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干净”,则是一名党员干部的操守底线,是一个人的为人本色。一个人如果自己“不干净”,还谈何为人修身?如果一名党员干部老想着为己谋利,还怎么为群众服务,怎么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因此,作为员干部,要把廉洁作为自己的底线,筑牢思想防线,长敲廉政警钟,正确处理好勤政与廉政的关系,把干净与干事结合好,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把精力和心思花在干事创业上,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
“担当”,就是在困难与挑战面前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改革发展进入“深水期”和“攻坚期”,党员干部更要勇于担当、敢于担责。发展机遇稍纵即逝,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没有勇于担当的精神,在职位上碌碌无为、毫无建树,不仅对不起国家的培养、人民的期望,更会让一个地方发展停滞,最终失去了党心民心。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尽职尽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做出不愧于历史的业绩,让广大群众永远铭记。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每一位党员干部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立身之本,主动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做到实实在在谋事,认认真真干事,清清白白做事,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让广大群众在改革发展中享“红利”、得实惠。(何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