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我国公安改革出台,立即引起社会关注,放开、提效、脱钩、动真格,成为代名词。半年了进展怎样?带来了哪些变化?
昨天,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司法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表示“我们在改革中,优先推进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期待的改革、时间尽量往前排,任务尽量往前赶,力争让群众尽早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黄明表示,中央对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中央审议通过的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方案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是3个方案之一,中央明确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
目前,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修订出台了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建立了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此外,有关部门正根据中央精神,对警员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人民警察工资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改革进行研究,已经形成了方案,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中央审批。
黄明强调,所有这些,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广大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