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市检察院救助我们家。”刑事被害人李×的母亲杨×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时,连声感谢。
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瓦刷村普湾组村民杨×的儿子李×于2015年3月13日被松×伤害致死,被害人李×去世后,家中只有父亲一人劳作供养在校读书的女儿和两个老人,母亲杨×患有肾积水不能从事劳动,由于犯罪嫌疑人松×及家庭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市检察院公诉科将此情况告知本院控告申诉科,控告申诉科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市政法委申报3万元救助金。在市政法委审批期间,被害人李×的父亲用拖拉机在田间劳作时不幸翻车死亡,被害人的母亲杨×在双重打击下再度病倒。得知此情况后,控告申诉科及时向市政法委汇报,市政法委迅速审批后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签批了司法救助金文件。12月1日,市检察院与三坝乡党委政府负责人一同到被害人李×家慰问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当地党委政府也将被害人李×家庭列入精准扶贫对象。
近年来,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积极向市委政法委请示、与市财政局沟通,保障司法救助资金的落实。截至目前,该院办理司法救助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通过开展司法救助,障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