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住建部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2011-06-16 19:47:5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 】 浏览:74次 评论:0

  新华网北京6月7日电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

根据这一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办法还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住建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责任编辑:jsj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发布(.. 下一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推荐图文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三江广告宣传qq:396628718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热线投稿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工作邮箱
Copyright@http://www.3j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0002920号 
电话/Tel:(0887-8229818 传真:0887-8229818  |  QQ:1677979020   
三江资讯打造三江区域权威资讯网络门户     
asp大马 asp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