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李铁)以将16岁女网友的照片发布到网上相要挟,26岁的男子谌利来京多次与该女网友发生性关系。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近日以强奸罪判处谌利有期徒刑7年。
2009年8月初,谌利在网上与16岁的被害人小莉(化名)相识,聊了一些关于性的话题。谌利询问了小莉的情况,小莉老实地将自己的姓名、住址、年龄都告诉了他。后谌利以将聊天内容发布到网上相要挟,强迫小莉拍摄自己的照片,并将照片发给了他。去年8月9日,谌利乘车从湖南来到北京,以将照片发布到网上相要挟,于当天及次日分别在小莉家的楼道及卧室内,三次与小莉发生了性关系。后因被害人报案,谌利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