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曲宗桥至羊拉乡甲功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一期)竣工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0年第10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自2010年1月3日至6月30日对德钦县曲宗桥至羊拉乡甲功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一期)竣工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认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该项目前期经过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施工图设计、预算等重要程序的批复,并在开工前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及环保等许可证,总体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基本建设程序。
(二)项目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2008年7月4日,德钦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羊拉公路改建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德政办法〔2008〕77号)批准成立项目法人,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群为组长,县人大处级领导龚曲拖丁、县交通局党组书记鲁茸此里及县交通局局长江初为副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以鲁茸此里为指挥长的工程指挥部,配备财务、会计等专职人员,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建设指挥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委托云南典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工程招标公告,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承建单位。该项目分为八个标段运用设置标底及合理低价法通过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单位,最终确定:
迪庆建工集团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为第一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440,000.00元;
云南金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8,195,300.00元;
勐海县交通工程总公司为第三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167,600.00元;
云南交通建设工程公司为第四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888,100.00元;
玉溪恒企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五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8,816,800.00元;
云南公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第六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595,200.00元;
昆明市西山路工程联合公司为第七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223,100.00元,
曲靖公路桥梁工程公司为第八合同段中标人,中标价7,138,000.00元。
建设指挥部分别与中标人签定了合同协议书,合同总价为61,464,200.00元。
经审计,整个招标过程严格执行云南省相关招投标规定,过程记录清楚,资料完整,制定的评标办法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能满足评标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招标的结果确定工程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四)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实行业主领导下的第三方监理制,建设指挥部委托云南省通久工程建设监理咨询公司(资质等级为公路二级)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由总监1人,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计量监理工程师人员1人,现场监理8人组成;监理单位通过监理日记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按月完成月报表,年终提供当年完成工程量报表,监理工作基本到位。
(五)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指挥部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法》的规定,与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以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并进行了公证。经审计,合同双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订立、履行合同。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能够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拨款和结算等条款完成项目的建设。
(六)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情况
项目建设指挥部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于2009年10月3日完成对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改建工程的质量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通过初验并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目前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已收集整理完毕,准备进行终验。
(七)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云发改交〔2007〕641号文批准建设规模115公里为四级公路标准,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投资控制在101,758,200.0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由地方筹措解决。
依据德钦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表,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改造工程2008年计划当年投资40,100,000.00元,所需资金来源:省级8,000,000.00元,县级配套32,000,000.00元,其中:根据《云南省交通厅关于2008年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预安排计划的批复》(云交规划[2007]995号),计划安排资金8,000,000.00万元;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4期,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持项目资金16,000,000.00元,云南大唐国际德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支持项目资金8,000,000.00万元;根据迪交路[2009]57号,迪庆州交通局安排水毁修复资金100,000.00元。
截止2009年3月31日,已到位资金20,550,000.00元。其中:迪庆州交通局8,100,000.00元(含水毁修复资金100,000.00元);云南迪庆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000,000.00元;县财政局拨付1,450,000.00元。
(七)投资审定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送审投资总额55,789,306.90元,审定投资总额55,440,389.05元,审减348,917.8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送审金额51,474,336.54元,审定金额51,125,418.69元,核减348,917.85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99,074.00元;待摊投资金额4,115,896.36元。(详见附表一)。
(八)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改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资产总价值为55,440,389.05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泥结碎石路面公路全长94.1926公里,资产价值为55,440,389.05元,车辆资产价值为199,074.00元,购买办公固定资产36,510.00元。待摊投资已分摊在道路成本中。单项工程成本列表(详见附表二)。
(九)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评审日,为解决工程资金不足的问题,建设指挥部陆续向县财政借入周转资金11,000,000.00元,目前该工程已全部完工,共完成投资总额55,440,389.05元,实际到位资金20,550,000.00元,缺口资金34,890389.05元。
1、货币资金:截止2010年3月31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期末货币资金为676,580.75元,其中:银行存款为676,480.75元,现金100.00元。
2、债权债务情况
(1)项目债务总额为24,560,513.12元,应付八个合同施工段工程款及退还多收保险金共计23,084,240.22元;应付待摊投资1,476,272.90元(其中:应付云南省通久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工程监理费70,000.00元;应付云南豪力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费138,612.90元,应付中交通力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可研编制费287,500.00元,应付勘察设计费870,160.00元,预留工程竣工验收费用110,000.00元)。
(2)经审计,该项目无债权事宜。
(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云发改交〔2007〕641号文批准建设规模115公里为四级公路标准,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投资控制在101,758,154元;
本次审计项目为其中的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全程94.19521公里的改建工程。审定总投资为55,440,389.05元,泥结碎石路面,其中:建安工程费51,125,418.69元,设备及工具器具内置费199,074.00元,待摊投资金额4,115,896.36元,依据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局以迪交路〔2008〕91号、92号文,批准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建设规模为全程94.1952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预算总投资为119,181,59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0,060,032.00元,设备及工具器具内置费183,441.00元,工程其他费用5,485,564.00元,预留费3,452,553.00元。该项目总投资与批准预算投资相比较,减少投资63,747,657.63元。
本次审计认为,该项目总投资与批准预算投资相比较,减少投资63,747,657.63元,主要原因为批准的施工图预算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而实际实施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经审计发现,德钦县羊拉公路项目建设属于德钦县建设规模较大、投资需求量较大的建设活动,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公路改建项目审定投资55,433,932.37元,实际到位资金20,550,000.00元,资金需求面临较大压力,存在缺口资金34,883,932.37元。建设单位应根据云发改交〔2007〕641号文《关于德钦县曲宗桥至羊拉乡甲功村农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在各级部门的帮助和关心下,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县政府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才能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保证项目的资金需求。
(二)经审计发现,核减投资355,374.53元。
该工程建安工程价报审结算中由于工程量错计、定额套用有误、执行合同单价错误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48,917.85元。根据国家计委、审计署、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多计少计的工程价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348,917.85元予以核减,责令建设指挥部对基本建设账中交付使用资产、应付工程款进行调账处理,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数支付工程款。
(三)经审计发现,本项目征用建设用地32.253亩(包括水田、旱地、草场、宅基地),未办理审批手续,违反了《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征用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建设征用、使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的规定,责令建设指挥部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将办理结果函报我局。
三、审计建议
(一)及时处理相关账务,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核算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尽快做好工程收尾工作,抓紧时间完成竣工总体验收,按照审计结论及时支付各项款项,结清工程建设形成的债权、债务,及时调整、编制工程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明细表等相关财务决算报表,做好资产交付工作,确保移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二)建议建设指挥部对整个项目的各类档案要认真清理,及时归档。建设指挥部全面总结本项目中的管理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仔细研究,及时处理,按有关规定完善手续。
四、审计评价
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尽快启动羊拉公路项目建设,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阶段进行建设,本次审计项目为一期建设项目,包括羊拉公路达拉至甲功段全长94.19521公里的原老路改建。项目工程中标合同总价为61,464,200.00元,建设指挥部在实施过程中,通过优化设计及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建安工程总投资为51,125,418.69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由于原老路公里等级较低,路面较窄,雨水季节对公路破坏较严重,已不能适应道路运输发展的要求,对羊拉及周边经济发展带来较大影响。通过改建该段路线,改善了县乡路网,对羊拉乡建设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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