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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一)
2014-04-21 10:32:18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云南网讯(记者 季征 谢炜 赵岗) 4月18日,省委在昆明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省委书记秦光荣在开班仪式上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政治决断和部署要求上来,抓住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向纵深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纪恒,省委副书记仇和,省政协主席罗正富等出席研讨班开班仪式。

秦光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行了系统阐述,为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至关重要性,对于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委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重要性的清醒认识,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迫切要求,是推进云南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政治决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秦光荣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常抓不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领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加强责任追究,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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