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种野生菌将大量上市,进入因使用野生菌中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严禁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出售野生菌,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四、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可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不随意采食、购买当地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的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的菌类。严禁凉拌食用。 五、食用野生菌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视物模糊、幻听幻视等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早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香格里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