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全州公安交警部门认真开展了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2016年5月22日,迪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州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好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认真参加“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迪庆州在维西县举行“6.16”全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罗自辉副支队长带领支队民警、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及宣传民警共10余人参加了此次“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期间,宣传民警在显眼处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给过往群众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重点宣传公安部第“123、124号令”等交通安全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有关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的业务问题,虚心收集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6月16日,德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协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提前筹划,统一部署。6月13日,德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提前筹划部署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县安监局的协调部署下,各部门积极出动工作人员,制作宣传条幅,分别在飞来寺至雾浓顶路段重要点段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让过往车辆驾驶人及行人能够牢记安全宗旨,提升安全理念。咨询日当天,德钦交警大队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温商财富广场举办一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展板、张贴交通安全挂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开展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在社会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的高潮。
开展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当天,德钦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及道路运输企业实际,制作了一批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材料,对企业负责人、中小学生和广大驾驶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将警示教育材料传达到每一位驾驶人,将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教育到每一位驾驶人;要求广大驾驶人掌握恶劣天气下的行车要领、知晓突发事件下的应急措施;要求广大中小学生注意出行安全,切实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6月16日上午,香格里拉市交警大队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坛城广场与安监、工商、路政、运政、普朗铜矿等部门联合举行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香格里拉交警大队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向群众宣传"关爱生命,关注交通安全"理念,热情接受群众的咨询,对群众耐心解说,用通俗的语言和易懂的宣传方式传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剖析交通事故案例、讲解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使群众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更加注重了出行的安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整个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6月15日,香格里拉虎跳峡交警中队联合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队等多部门在开发区赶集日当天切实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虎跳峡交警中队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以摆放挂图、接受咨询、发放交通安全材料为主要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的“ 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并把惨痛的交通安全事故案例通过展板的方式向群众进行展示。同时,深入人员集中的菜市场内,在发放材料的同时向群众宣传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以及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增强了辖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6月21日,恰逢虎跳峡镇赶集日,虎跳峡交警中队与镇政府、中国南方电网、路政、林场等多部门,联合开展2016年虎跳峡镇“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虎跳峡交警中队积极参与,一大早便通过设点接受咨询、展出道路交通安全展板、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讲解交通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给辖区广大群众敲响安全警钟,筑牢安全防线,为广大群众送上“安全提醒”,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自我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
三、开展“两客一危” 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8日至6月29日,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交通运政运管理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香格里拉举办迪庆州2016年第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迪庆州安监局、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的领导参加开班动员会议,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人员有迪庆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开发区客运分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迪庆州5家重点旅游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各县、市农村短途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迪庆州级各县、市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记录的“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共32人参加培训。
在开班动员会议上,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通报了今年上半年迪庆州“两客一危”车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情况,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情况,要求参加培训的企业和驾驶人引起高度重视。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高建华处长在讲话中要求,通过开展“两客一危”营运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活动,进一步推进“两客一危”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两客一危”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文明素质,切实解决“两客一危”驾驶人队伍中存在的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行为不规范、操作技能欠缺、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充分调动驾驶人参与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迪庆州安监局和建军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二是学用结合,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罗自辉副支队长在讲话中要求,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落实好交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职业责任感,依法依规安全文明行车,自觉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人的最高职责;强化责任,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职安全运输,并倡议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和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和考试。在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相关责任人要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从严管理,参加客运的驾驶人要自觉守法、牢记安全,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制度等,拒绝危险驾驶、关爱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在这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中,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发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5号令)和《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观看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挂图和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参训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誓,参加培训的企业和驾驶人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培训人员增强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求参加培训的企业和驾驶人,依法依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出行,自觉把保护人民群众和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企业和驾驶人的最高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法治中国、平安迪庆”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迪庆交警共出动警力600人次,警车150辆次,摆放宣传展板150块,悬挂宣传条幅30条、发放笔记本300本,文具盒200套,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钥匙扣300多个、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卡2000多份,交通安全宣传单20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20人次,受教育32000余人。同时,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州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4839起,其中无证驾驶53起、饮酒驾车1起、醉酒驾车1起、超速行驶201起、客运超员1起。安全生产月活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