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5-25 09:48:38
5月18日至22日,香格里拉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联合运政、工商、消防、旅游、公路管理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交警、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小组,对辖区内公路两侧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及违法建筑进行整治。
为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该大队在4月份对辖区内干线公路两侧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建筑进行了一次详细的登记,并且随即找到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告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广告牌,消除违法状态,否则予以强制拆除,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确定需保留的公益性广告牌,要求设置单位提供其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书、设计图、安全与管理承诺书等材料,由路政大队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做到合法、规范设置。在路政大队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自行整改但逾期未整改的于5月18日至22日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范围包括,香格里拉市辖区内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k1961+600m至k2021+950m;香格里拉市辖区内国道214线香松二级公路k2045+000m至k2151+500m。
据了解,214国道两旁商业门店多,非公路标志牌也多,有的地方数十米以内就多达五六块,而且各式各样、杂乱无章,随意设立摆放,很多店主未经公路部门审批,擅自在公路两旁行道树或电杆上设置大小不一、颜色各异的广告牌,不但违反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更是干扰驾驶人员视线,影响了香格里拉市干线公路的形象。
从18日开始,行动小组工作人员对涉及的尼西、虎跳峡、小中甸等乡镇区域内的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在强拆过程中,工作人员克服拆迁现场作业环境差、机械拆迁不利等诸多困难。截至22日,共清理拆除附着式非标、灯箱广告、移动式广告牌共计176块,违法建筑3栋,整改5家经营户,有效改善了公路通行环境,为公路的安全畅通提供了保障。
责任编辑: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