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市场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的情况,近日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确保物价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
云南省民政部门表示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研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措施,必要时可增发临时补贴。昆明市将出台“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和“昆明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人员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完善对低保人员的补贴制度,确保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幅度过大而影响基本生活。
天津市从2月份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来,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向1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享受价格补贴的达到165.4万人次。
为化解物价上涨给高校学生食堂带来的压力,陕西通过“一元菜”、“免费汤”等措施,保证贫困学生生活不受影响。此外,陕西省级财政还一次性下拨6000万元作为物价补贴,最近已全部下拨到校,达到公办普通高校每生平均补贴100元。
乌鲁木齐市设立政府蔬菜副食品直销店,11月上旬,乌鲁木齐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有所回落,其中16种大路菜均价较10月下旬下降4.13%。
河南省郑州市21日确定十项稳定物价措施,其中包括在年底前将追加2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设施农业建设、追加4000吨小包装成品食用油储备等。年底前,对困难群体特别是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位。(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