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编 楚涵 制表
“各位老总,所有的电信诈骗案件,最终都是通过银行完成的转账,所以请你们绷紧末端环节这根弦,柜台前多几句提示提醒,就可能避免案件的发生!”昨天上午,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以下简称经文保分局)在云安会都召开银行业金融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局长徐明华在通报一季度电信诈骗案件时神情凝重,表示今年3月份此类案件反弹严重,市民损失高达489.4万元。
近八成案件为电话诈骗
徐明华说,尽管和之前相比,电信诈骗案件在逐年减少,但损失依然惨重,有的市民一辈子的积蓄一下子就被骗光了。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1月份共接报警情144起,市民损失207万元;2月份接报123起,市民损失129万元;3月份接报241起,市民损失489.4万。
3个月共计发案508起,损失金额为825.4万元。在发案地点排行中,官渡区位居第一,达到127起;盘龙区108起;五华区有99起;西山区78起。不法分子采取的方式以电话诈骗为主,共有403起,占一季度电信诈骗案件总数的79.3%。
超六成案件在银行汇款转账
508起电信诈骗案件中,超过六成的案件都是在银行柜台转账或汇款,少部分使用网银、手机银行、ATM机自助转款。被骗市民损失最少的是20元,损失最多的高达70万元。据警方统计,市民被骗金额在1万元~10万元的案件有122起;1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12起,其中有8起发生在3月。今年3月15日,市民谢某报警称:接到诈骗电话被人骗了70万。经调查:谢某接到冒充公安局的诈骗电话,称其涉嫌毒品犯罪,要其将钱汇到“安全账户”,她轻信对方所言,当即从家中网银上转款70万元。
记者注意到,这8起案件中有7起的受害人都和谢某一样,接到“公安局”的电话,称其涉嫌毒品犯罪,要求将钱转到“安全账户”。对此,警方表示,与以往的电信诈骗案件不同,不法分子利用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实施诈骗,手法更为隐蔽。警方提醒市民,公安机关不会电话通知“涉毒案件”,更不会设立“安全账户”,市民在接到此类电话后,千万不要随意透漏自己和家人的银行账户、密码和个人信息资料,更不要去银行给不法分子指定的账户或卡号汇款转账,谨防上当失财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