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信息爆料:楚雄州元谋县法院正对面迎红宾馆发生杀人事件,死者郑某身中十几刀致死,经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为21日,宾馆向公安机关报案时间为22日晚,23日上午才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王某自杀未遂,一位自称死者妹妹的网友“3问”对案发后处理情况提出了质疑。
一问,宾馆尽到责任没?21日人被杀,直到22日下午才发现死者报警?二问,警方为何23日早上才通知家属去县医院停尸房认尸体?三问,迎红宾馆为治安三星级单位,是如何评定的?
昨日,元谋县公安局就微博及微信内有网民发布信息,对元谋县“4·22”故意杀人案中警方的工作存在质疑做了情况通报。
2014年4月22日19时08分,元谋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元马镇迎红宾馆业主电话报称:迎红宾馆103房间门敲不开,门口有血迹。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民警赶往现场处置。到达迎红宾馆后,103房间房门紧锁,民警强行打开房门后,发现室内有一男一女。经勘验,两人身上均有多处创伤,女性已死亡,男性仍有生命体征,民警立即将该男性送往元谋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元谋县公安局初步查明伤者王某(男,元谋县元马镇人)与死者郑某(女,元谋县黄瓜园镇人)相识多年。2014年4月20日18时许,两人共同入住元马镇迎红宾馆105房间,后又更换至103房间。4月21日16时许,两人在房间内因口角发生争执,王某持刀将郑某当场杀死,之后王某自杀未遂。警方在初步查明死者郑某身份后,于4月23日早8时及时通知了死者家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元谋县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