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 没有得到易建联的同意,申请注册易建联商标。商标被撤销后,一家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2003年4月,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易建联YIJIANLIAN”商标,准备用于鞋和服装等商品。后二商标分别经商标局核准予以注册。
2006年3月24日,篮球运动员易建联向商评委申请,要求对二争议商标予以撤销注册。
2009年11月30日,商评委认为,易建联是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在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涉案公司未经易建联授权,将与其姓名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侵害了易建联的权利,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故裁定该商标予以撤销。
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诉至一中院,要求商评委重新作出有关商标注册的裁定。
据了解,易建联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与易建联没有关系。
今天上午,易建联委托代理律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出庭。
该律师表示,涉案公司将他人的在先权利注册成商标,再变成企业的名称,可以看出该公司一直企图用恶意的手段来侵害己方的权利,来达到非法的商业目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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