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红宣布活动启动 杨铭书讲话 唐世华等出席
9月1日下午,我州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独克宗古城月光广场举行。
统战民宗系统工作人员向宗教人士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
州歌舞团演员表演了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节目。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李清填)9月1日下午14时30分,我州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独克宗古城月光广场举行。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黄政红宣布我州首届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启动,州委副书记杨铭书出席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世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曹孟良出席仪式。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杜永春主持启动仪式。
杨铭书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关系全州各族人民的福祉。民族团结进步既是全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全州人民的共同义务和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我州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重要举措和生动实践。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构建平安和谐藏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杨铭书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作为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的重要战略来抓,坚持不懈地推进我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载体上,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工作实效,使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的“五个一百”民族团结模范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模范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做模范、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要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进一步发扬迪庆各族儿女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优良传统,始终做到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全面促进我州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杨铭书强调,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全面推进和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又是一项全民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积极营造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州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条例》将每年的9月确定为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月,确定9月12日为民族团结进步日。在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各界群众将广泛集中开展各种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上,州统战民宗系统工作人员还发放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州歌舞团表演了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节目。
李灿光、彭耀文、郑艺、杨五桑、和仕聪、杨凤喜、余胜祥、李学林、曾永忠、刘家训、阿青、设孜·丹增确佩、鲍顺明等我州领导出席仪式。
州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局相关负责人、建塘镇各族各界群众代表、驻迪部队代表参加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