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六届康巴艺术节暨迪庆州民族团结节各项活动省委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入退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做如下规定,谨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现场入退场的规定
(一)提前入场、错时退场。公安机关将在活动举行前两小时进
行安全检查。为确保观众准时入场,请入场人员按所持票证提示时间及乘坐公共交通信息,提前安检入场;退场时,贵宾区和看台观众先行退场,10分钟后,内场工作和演员再行退场。
(二)自觉安检,入退有序。入场时按示意图和安保人员的提示,凭票证进入活动现场,主动接受安全检查,按照安保人员的引导进入正确观看区入座,退场时按入场安检门依次有序退场,严防拥挤。
(三)遵纪守法,文明观看。在活动现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保持良好秩序,注意自身安全,争当文明观众。
二、严禁携带禁限带物品入场
发现禁带物品,安保人员将其没收或暂扣,对携带人员进行处罚;发现限带物品,携带人员应该丢弃或自行处理方能进场。禁限带物品范围为:
1、限带物品:
①软硬包装饮料(医疗原因除外)及易投掷食品;
②易碎品与各类容器;锣鼓、喇叭、口哨等各类乐器;
③挎包、提包、箱包、手提袋、雨伞等随身物品;
④任何旗帜、横幅、标语、传单、宣传品与展示品;
⑤摄像、摄影、录音等设备;
⑥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活动现场电子信号的物品;
⑦动(宠)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⑧球棍、长棍、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⑨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⑩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
2、禁带物品:
①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②枪支、弹药;
③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④军警用器具;
⑤政治宣传品;
三、严禁以下行为
1、翻越护栏、踩踏座椅以及窜台、跳台;向舞台或观众坐席投掷物品;进入主席台、贵宾区、工作区及舞台等非观众区域;
2、在坐席区长时间站立遮挡他人视线或影响他人观看的行为;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进入活动现场,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冲击舞台、强行索要签名;
3、制造事端、寻衅滋事、斗殴打架、围攻演职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
4、任何游行、静坐、示威行为、酒后滋事及其他扰乱现场活动秩序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5、在活动现场开展任何宣传、推广、展示或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商业、宗教、政治、军事、领土、人权、环保、动物保护等内容;在活动现场分发促销品或带有企业标识的任何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