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业务发展需要,根据银监会和省联社要求,香格里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了2011至2013年三年股权改造及增扩股实施方案,方案已经银监会迪庆监管分局批准。本社从2011年5月10日起,实施该方案,本年内向社会募集投资股1,2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总额
本年募集投资股12,000,000股,每股人民币1元,总额为12,000,000.00元。以现金方式募集。
二、增资扩股对象、持股限额
募股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自然人为本地农牧民的,入股金额起点为3,000.00元;自然人为城镇居民和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入股金额起点为5,000.00元;自然人持有本社投资股不得超过100万股。法人股入股起点为50,000.00元;法人持有本社投资股不得超过500万股。
三、对原有资格股的清理、改造及处置
我社将对原有资格股股金进行逐户清理。达不到起点金额的股金,入股人自愿补足的,请到所在地信用社办理增扩股手续;达到入股起点金额的原有资格股,经本人申请,可转换为投资股;不愿增补也不愿转换股权形式的,动员其清退或转让。
四、增资扩股方式
符合入股条件的企业法人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投资决议书、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到所在地信用社填制入股申请书,缴纳所购股金,办理增资扩股手续;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官证、警官证等)及本社存折,到所在地信用社办理增资扩股手续。
五、原有资格股转换、清退及新股募集截止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请持有资格股的本社社员到入股信用社办理股权转换和增扩股(或退股)手续。持股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入股网点办理增加股本、股权转换或退股手续的,到期后视为默认退股。我社将代为清退股金,处理相关账务,并从本年开始不再享有与股金相关的一切权利。本年度募集新股截至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止。
六、2010年度股金分红
2010年度股金分红已开始,我社按股金总额的9%给投资者分配现金红利。请持股人凭本社股金证到入股信用社领取2010年度股金红利。
特此公告
香格里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