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省政府工作规则发布
领导不出席剪彩奠基 重大决策要广听意见
本报讯 省政府近日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同时2008年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废止。新版工作规则强调了重大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并将此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于领导的公务活动也作了细致规定,如不出席剪彩奠基,每年公费出国不得超过一次且需严格审批等。
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试行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群众团体、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吸纳诤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省政府及各部门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查处、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
全省性会议视频召开
压缩精简会议在试行规则中得到详细规定,其中要求规范并减少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这类会议一般在年初报经省长审批,按照计划严格执行。
省政府各部门在一年内原则上只能召开一次全省系统工作会议。拟在下一年度召开的部门全省系统工作会议,有关部门应于本年度12月中旬前将会议内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需要临时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应当提前报送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由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得要求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州、市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批。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等快捷、节俭形式召开。
国内出差不安排送迎
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外,省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地、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各类会议和活动原则上不安排省政府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和合影。
省政府领导外出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深入基层,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在国内出差不安排送迎。出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送迎。
严格控制一般性公费出国考察,省政府领导及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出国、出境不超过一次,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一次的,按照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