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具体如下: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
答:近期,有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所谓“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并通过餐饮、食品加工等环节进入食物链。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美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在历史上也一度出现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回流餐桌引起的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但经过长期努力,通过法律约束、源头控制、政府补贴、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其“地沟油”问题。目前,我国一些城市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积极推动,扶持引导企业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见》,旨在全面深入治理“地沟油”,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同时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
问:解决“地沟油”问题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在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和总结国内部分城市探索出的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采取从源头出发,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措施。也就是说,既要管住非法制售行为,也要使餐厨废弃物得以合理利用,斩断“地沟油”顽疾的利益链条,有效解决“地沟油”问题。
在“堵”的方面,就是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地沟油”进入食物链。在“疏”的方面,就是要大力扶持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变废为宝。
同时,通过法规明确规定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的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规范和监管部门的职责,特别是明确城市政府的管理职责,实行城市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和各部门联动的全程监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问: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是打击非法生产。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堵非法销售。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三是禁止非法使用。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措施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
答:主要提出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来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
《意见》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意见》要求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并获得相关许可或备案。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求各地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意见》还要求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问:当前如何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答:主要通过开展试点,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逐步在全国示范推广。
首先是组织确定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制定试点管理办法,对试点工作作出安排。要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做好技术研发、资源化产品安全性评估等工作,加快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
同时,《意见》要求各试点城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做好试点工作。其他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借鉴相关经验,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问:如何确保《意见》提出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答:为保障“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见》强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市(县)长负责制。《意见》指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特别是各城市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市(县)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实现对“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四)要认真组织督导检查。《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鼓励表扬。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内容,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结合督导检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对各地开展“地沟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意见》要求各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要支持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
(六)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意见》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