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12月15日,全省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存在“小金库”108户,涉及金额3278.36万元,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所属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全面覆盖,确保清查工作不留死角。今年8月至10月,全省7059户社会团体和339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在全面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治理办从纪委、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并聘请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省级和各州市1042个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比例达14.8%;同时从各级各部门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抽取了426户开展重点检查。通过重点检查,发现部分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我省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将转入对发现问题的研究处理阶段。
省清查办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巩固阶段性成果,开展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做好后续阶段的各项工作,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记者 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