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残疾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学到一技之长?14日,省教育厅等部门举行全省特殊教育工作推进会,研究如何把中央补助的260万元和省级层面补助的5000万元花到特教的急需之处。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建颖表示,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教学校(班)基础设施建设和修缮,教学仪器、康复训练设备购置、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培训及图书资料等支出,不能用于偿还债务或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等其他支出。按照要求,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都应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5千余残疾儿童未入学
“十二五”期间,我省特殊教育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重视0~3岁残疾婴幼儿教育与康复,加快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0~6岁参加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得到有效的科学育儿指导;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统计结果显示,2011年我省各类适龄残疾儿童未入学人数有5437人,视力、听力、语言、治理四类残疾儿童在校生仅有5166人。王建颖表示,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都应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举办残疾人高中教育班或增设职高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拓宽专业设置领域。普通高中要积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并帮助其完成学业;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开展随班就读等形式,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扩大残疾人高中招生规模。
全省在用特教学校24所
我省纳入《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建设规划项目方案》的学校共64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4所,37所在建,3所待建。全省16州市中,除迪庆正在选址,其余15州市都已建成招生。但因经济发展差异,我省各州市特教发展水平和办学条件不平衡,一部分特教学校依托小学办学,没有独立建制。
我省要在30万以上人口、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州(市)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通过搬迁、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一批特教学校。在生源较多乡镇中心完小和初中建设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班。特教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和随班就读特教学生,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高于普通学校。各地应设立特教专项补助经费,重点用于为特教学校(班)添置、更新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的专用设施设备。
特教教师缺口791人
目前,我省现有特教学校师生比为5.5∶1,各地特教学校教师编制严重不足。按3∶1比例测算,现有特教学校5166名学生需教职工1722人,要补充791名专业教师。因财政工资支付能力有限,有编制进不了教师现象普遍。
现在全省931名特教师资队伍中,特教专业毕业教师仅为26.3%,且分布不合理。王建颖表示,要争取明确特教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聋哑生4∶1、盲生3∶1、智障生2∶1编制标准,为特教学校和特教班配齐教职工。吸引和鼓励特教专业毕业生、高校优秀毕业生到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等长期从事特教。从2013年期,我省部分高校也将增设特教专业。
此外,除学科教师外,逐步配备专业课教师、心理康复教师、语言康复教师、医疗康复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