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警方
Q:“如果有人将违禁品放在行李中,你们怎么发现得了?”
民警告诉记者,首先要求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严把第一关,从外观上对乘客进行观察。比如厦门公交车案件,嫌疑人携带编织袋上车后,散发出强烈的汽油味但无人阻止,如果驾驶员和车上乘客够警觉,及时报警,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所以,这项工作还要取得广大乘客的配合,如果发现可疑情况,也希望他们能及时报警。
Q:“市民如果要举报携带违禁品等行为或其他犯罪行为,有什么渠道?”
目前,公交分局已设立“犯罪线索、治安信息接处室”,负责接受市民电话、视频、照片、电子邮件、公交警务微博、信件、来人举报;民警将受理的线索、信息及时转管辖地公安机关、职能部门查证;回告线索、信息的查证办理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对提供的治安信息经查实后,将实行一案一奖,同一线索查证后不得重复领奖,多人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Q:“对举报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行为的市民,有什么奖励办法?”
新修订的《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客运行业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简称奖励办法)已开始施行,其中向公安机关举报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的,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举报方式
1.拨打电话:110、64182999(公交治安分局)、63015198(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
2.发微博:公交警务微博http://e.weibo.com/kmgjzafj
3.电子邮件:kmsgajgjzafj@sina.com
4.信函邮寄地址: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治安信息接处室(收),邮政编码650034
5.直接抓获扭送或来人举报,地址为滇池路138号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治安信息接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