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划分功能区域规范人为活动
5月8日,《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我省境内海拔最高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进入了依法保护和管理的阶段。
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88年5月被国务院批准以来,对有效保护滇金丝猴和我国三江并流地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此次《条例》的出台,明确了主管部门职责以及保护区功能划分,将由自治州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保护区的统一管理,解决了保护区在行政上隶属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涉及地域跨度大、管理难的问题。同时,把保护区按功能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并对居住在保护区内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及外来人员及单位的管理问题作了规定,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以及进入缓冲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影视拍摄和捕捉、采集野生动物植物制作标本等活动的,应当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后才可以进行,并要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和作业方式进行活动。
《条例》还对严格保护与处理好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作了有益探索,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自治州政府鼓励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利用实验区资源从事与保护方向一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旅游活动。(记者 瞿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