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发展和改革委获悉,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联合授予全国29个省市的108个县(市)“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我省盈江县、洱源县、腾冲县、大姚县、双柏县、永胜县、金平县7县获此称号。
绿色能源县是指在县域能源开发利用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达到较高比重,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生活能源基本实现清洁化和优质化,并通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资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2009年12月,国家能源局启动绿色能源县创建活动,我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共有27个县(市、区)达到考核指标。创建绿色能源县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据悉,我省将继续做好全省绿色能源推进工作。记者 李继洪